十一月十日 (第30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九章

1於是,彼拉多命令把耶穌帶去鞭打了。2士兵用荊棘編了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3又走到他面前,說:「萬歲,猶太人的王!」他們就打他耳光。4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看,我帶他出來見你們,讓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5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看哪,這個人!」6祭司長和聖殿警衛看見他,就喊著說:「釘十字架!釘十字架!」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7猶太人回答他:「我們有律法,按照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自以為是上帝的兒子。」8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9又進了總督府,對耶穌說:「你是哪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10於是彼拉多對他說:「你不對我說話嗎?難道你不知道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11耶穌回答他:「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本來彼拉多是想趁逾越節特別節日大赦,放了耶穌。沒有想到,當他讓猶太人選擇的時候,他們卻選擇要巴拉巴,一名強盜。
      猶太人既執意要治死耶穌,彼拉多樂得賣了個人情。不過,他也行使了他的權柄,命令人鞭打了耶穌。吩咐下面的人去打人,黑社會如此,官府如此;在行政機關,或任何以體制行使權利的,不必真出手打人,可以是行政手法,或俗語所說的打壓。這樣一來,那些士兵就肆無忌憚的戲弄和欺負耶穌了。同理,這樣一來,其他的同僚,或是圍觀的,就可以不顧情分,行使集體霸凌了。再強調,霸凌不必真正動手;沉默是集體霸凌經常出現的現象,是結構性的共犯。有時候,一句: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很容易變成給受害者傷口上撒鹽巴,造成二度傷害。這樣的一句,無形中成為保持沉默的藉口,不給那被欺壓者發言的屬靈金牌。誰知,卻成了集體霸凌中的共犯。
      話說回頭,彼拉多還是不放心的再三向猶太人聲明他真的查不出耶穌的罪。結果祭司長和聖殿的警衛是毫不猶豫的說:「釘十字架!釘十字架!」他真的不想沾無辜人的血。所以就說:「你們自己把他帶去釘十字架吧!」
      猶太人回答他:「我們有律法,按照律法,他是該死的,因為他自以為是上帝的兒子。」這時候彼拉多反而害怕了。如果這真是如他們所說是上帝的兒子,任誰都感到不知所措,而彼拉多也一樣。所以,他再度想和耶穌確認,對他說:「你不對我說話嗎?難道你不知道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問題是:到底誰才是真正有權柄的那一位呢?故此,「耶穌回答他:『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這即是說,真正把耶穌釘上十字架的,不是彼拉多。他的被害釘死,是要應驗他自己所說的,更是出於他父的權柄。
      如果我以一種覺悟的角度看人生的方式來看耶穌的話,我們也可以說他早有一種視死如歸的覺悟。事實是,早前馬利亞以香膏膏他,他豈不是說:「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著的」(十二7)。他也知道自己得榮耀的時候到了(十二23)。
      視死如歸,死亡即是榮耀。榮耀不是榮華富貴,不是五子登科。榮耀,是上帝的生命無間的在人裡面,不分貴賤,不分高低,不在乎衰殘。生命的計分表是甚麼?被人高舉了,還是被高舉在十字架上?功成名就了,還是踐行了愛的誡命?

十一月九日 (第29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28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那時是清早。他們自己卻不進總督府,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宴席。29於是彼拉多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30他們回答他說:「這人若不作惡,我們就不會把他交給你了。」31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32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 33於是彼拉多又進了總督府,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34耶穌回答:「這話是你說的,還是別人論到我時對你說的呢?」35彼拉多回答:「難道我是猶太人嗎?你的同胞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36耶穌回答:「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我的國若屬於這世界,我的部下就會為我戰鬥,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37於是彼拉多對他說:「那麼,你是王了?」耶穌回答:「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38彼拉多對他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彼拉多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 39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這猶太人的王嗎?」40他們又再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關於該亞法的記載也甚是有趣。先前提到:「於是亞那把耶穌綁著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十八24)。然後插敘彼得第二和第三次不認主(十八25-27),才到這裡重提該亞法;可是卻也只是說:「他們把耶穌從該亞法那裏押解到總督府」(十八28),彷彿也沒有進到該亞法府上。
      話說他們把耶穌押到了總督府,就是彼拉多那裡。由於後者是外邦人,他們怕因此而不潔淨,而逾越節近了,來不及行潔淨禮,便不進總督府。彼拉多也算是明白,遷就他們便到外頭去。他吩咐他們自己審判耶穌就好,但他們硬是要認定耶穌有死罪,並說若非如此,就不會把他帶到彼拉多那裡,這樣才可以借彼拉多之手執行羅馬政治的死刑。作者說:「這是要應驗耶穌所說,指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十八28)。話說先前作者已如此記錄耶穌自己曾說:「『我從地上被舉起來的時候,我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是指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十二32-33)。更早之前,他也對尼哥德慕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須照樣被舉起來,要使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三14-15)。
      於是,彼拉多再回到總督府裡審問耶穌。對答之間,耶穌是不是王成為話題的焦點。彼拉多想搞清楚的是,耶穌被視為猶太人的王這一點有沒有真正的威脅。換句話說,他所做的是風險管理。他不想在他任期內出甚麼讓他丟掉官職的事。但耶穌既向他說明祂的國不在這世上。彼拉多就沒有理由擔心,也不必入他顛覆羅馬政權的罪。
      為了再三確認,彼拉多對耶穌說:「那麼,你是王了?」可能他覺得耶穌所說,只是一個宗教狂的瘋言瘋語。而耶穌進一步的回答可能叫他更為確定是如此,也就更為放心了。耶穌說:「是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界,為了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都聽我的話」(十八37)。這話本來是極具顛覆性的。這等於是說他是來世上作王的。但是耶穌卻又說,他是要給真理(真相)作見證,凡屬真理(真相)的,都要聽他的話。這可能又令彼拉多糊塗了。所以彼拉多才問他說:「真理(真相)是甚麼呢?」
      真相是,彼拉多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狀。所以決定釋放他。是的,按法律而言,耶穌沒有犯下甚麼罪。彼拉多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真相是,這世界是祂所造的,只不過祂來到這世界,這世界卻不接受祂。 真相是,他自己的同胞首先拒絕了他。先不說我們會不會拒絕耶穌,標準答案是,我們一定不會。但更真實的是:我們今天是基於甚麼原因拒絕人呢?

十一月八日 (第28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25西門‧彼得正站著取暖,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26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被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裏嗎?」27彼得又不承認,立刻雞就叫了。

      話說彼得不正在取暖嗎?不正躊躇不前、甚至懷疑著自己跟隨主的抉擇之時,還有自己那彷彿毫不猶豫便衝口而出的「我不是」。心裡是一片的自我否定,黑暗彷彿籠罩著他,比起那出賣主的猶大,他更為義嗎?
      當作者說「他一向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包括這兩個門徒嗎?對於彼得,我們都記得最後耶穌再向他顯現問他:「你愛我嗎?」相信,主是愛他到底的。至於猶大,我們心裡存著不少的問題。如果彼得和猶大是百步之差,你覺得如何呢?這不是一個容易答的問題。這也是關乎約翰福音整卷書所承載的神學問題:愛。
      在這段經文裡,正在取暖的彼得,再度被人問:「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結果,他還是一樣的否認。隨即,彷彿有「鬼拍後尾枕」之效,雖然不是彼得不打自招,卻像是注定,這次大祭司的僕人,就是那曾被他削了一隻耳朵的那人的親屬,一眼認出是彼得。沒想到,這時的彼得,竟然還是一口否認了,正像是「人贓並獲」、逮個正著的罪犯,仍要矢口否認。
      結果,說時遲,那時快,雞就叫了,正如耶穌先前所預言的(十三38)。
      試想想這一段短短的經文中彼得的心境,把自己代入他的情境,想像自己是否也可能如此不濟?如果是的話,這當下你最想向主說甚麼?

十一月七日 (第27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19於是,大祭司盤問耶穌有關他的門徒和他教導的事。20耶穌回答他:「我一向都是公開地對世人講話,我常在會堂和聖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導人,我私下並沒有講甚麼。21你為甚麼問我呢?去問那些聽過我講話的人,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22耶穌說了這些話,旁邊站著的一個警衛打了他一耳光,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23耶穌回答他:「假如我說的不對,你指證不對的地方;假如我說的對,你為甚麼打我呢?」24於是亞那把耶穌綁著押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

      耶穌來到大祭司亞那面前,後者自然使出他的權柄,對他發出盤問。不但盤問他的事,也盤問他門徒的事,還有他教導些甚麼。當然,若有甚麼違反摩西的教導,或他們所認為的、他們詮釋下的摩西教導,就能以言入罪了。耶穌坦然的請他們自行去搜集證據,去問那些聽過他教導的人。
      這樣做,該是冒犯了那些慣常服役於大祭司威權的人,他們心想:我們一直以來都對大祭司畢恭畢敬,憑甚麼你可以例外。或許耶穌確實是冒犯了這威權,但集體主義或威權下的群體,心理便是這麼一回事:我們行之有效多年的、以謊言和虛情假意構建出來的穩定合一,不容你把它戳破了。於是,說是狐假虎威也好,說是出手維護那集體意識也好,有一個在旁的警衛,不假思索地便賞了耶穌一個耳光。  
      面對著這樣的一個不說理的對象,耶穌說:「假如我說的不對,你指證不對的地方;假如我說的對,你為甚麼打我呢?」這話並非真的換回一個真誠的回答。那護衛打他,就是因為耶穌說對了吧!至少對讀者而言。反之,耶穌若說得不對,那護衛和他的後台,他們全都可以把耶穌說得不對之處帶出,若原來是他們聽錯了,或耶穌沒有說得清楚,至少耶穌可以澄清;若真是說錯了,在經過對話後,耶穌也可以改正過來。正是因為耶穌說得對了,他們知道自己若再理論,也就會顏面盡失。
      我們會不會也有這方面的經歷?你會是這情境中的那一個人物呢? 

十一月六日 (第26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15西門‧彼得跟著耶穌,另一個門徒也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16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對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17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18僕人和警衛因為天冷生了炭火,站在那裏取暖;彼得也同他們站著取暖。

      我們以為耶穌已經叫那些法利賽人和祭司長的聖殿護衛打發門徒們離開了。沒想到,在他被帶往亞那之處時,彼得竟然跟在後頭。
      無獨有偶,除了他,竟還有另一個門徒也跟著。向來,這位門徒對釋經者而言像是個謎,有各種的猜想,其中最多人認為他就是那位主所愛的門徒,因為和那門徒一樣,作者也一樣沒有說出他的名字。再者,在一章三十七節裡提到「兩個門徒」,他們原是跟隨施浸約翰的,在約翰的指點下,前往跟隨耶穌。我們知道兩人中其中一位是安得烈,另外一個卻是由頭到尾真不知道他是誰。在最後一章裡,再次提到「兩個門徒」(廿一2),會不會就是同樣的兩個人,放在一頭一尾,算是前後對應。也有人猜測,這兩人中的其中一人,一個既是安得烈,另一個或許也就是那位主所愛的門徒了。我們可以有其他猜想。
      假若那是猶大,會有可能嗎?此章一開始,猶大便已出現(十八2-5)。耶穌被捉,他當然不可能自己動手。帶了那些護衛前來,自然也步隨後頭,要看耶穌將會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們怎麼辦理。先前猶大已去見到祭司長(參太廿六14;可十四10),約翰福音對此留白不表,卻是讓猶大出現在前大祭司亞那的家,然後說:「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十八15下)。這就是何以在門徒四散之時,還會有門徒大搖大擺的進到大祭司家裡的原因。話說現任大祭司是該亞法,是亞那的女婿。不過,此時耶穌被帶去的是亞那的院子(比較十八13和15)。無論如何,按馬可和馬太的記載,猶大是有可能認識他們的。所以,這一刻「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這一幕更像是交人,而非只是看熱鬧了。
      話說當時彼得站在門外,和耶穌進入了大祭司的院子之後,他轉過身來「對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顯然這使女認識他,或許正因他先前來和大祭司交涉過耶穌的事。我們好奇的是,彼得為甚麼也隨著大夥兒過來呢?一般而言,不少讀者會估計他因為關心耶穌,加上他慣有的好奇大膽的個性。這些可能都正確,但也有可能在此上下文中襯托出的,正是他和猶大之間有種五十步和百步的分別。
      彼得和那個門徒(我們估計他是猶大)是分別跟著耶穌進到大祭司家裡去的。若我們留心第十三章和第十八章的敘事,會發現其中的平行鋪排:第十三章裡描述猶大橫下心來出賣主,主也在席上指出了,又預言彼得會三次不認祂。進展到第十八章,是猶大真正採取了行動,而彼得也真正亦步亦趨走向否認主之路。或許猶大看見彼得猶豫不定的心,或許是彼得好奇於猶大的行徑。他為甚麼要領彼得進入呢?彼得為甚麼不拒絕呢?誰知就在進入大祭司家裡這曖昧的這一步發生之際,「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實在諷刺。如果她不問,彼得或許真的就隨猶大進去了。彼得可能想也沒想,有點嚇得他魂魄消散地錯口便說:「我不是。」
      最後他就站在院子裡和「僕人和警衛」靠近碳火一起取暖,畢竟沒有繼續隨猶大內進嗎?有時候,我們也像彼得一樣?站在院子裡取暖,含義不是我們俗語所說的「圍爐取暖」。彼得是怎麼了呢?是順勢隨猶大進去好呢?還是繼續停在院子就夠了?不在內院,也不在門外。可是,錯口說出的「我不是」,是內心真正的心聲,還是驚嚇之下的反應?躊躇不前之時,心裡沒有定案,脆弱而瀕臨跌倒之際,你會如何呢?

十一月三日 (第2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12那隊兵、千夫長和猶太人的警衛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13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他是那年的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14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忠告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利的」那個人。

      為甚麼不直接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而是帶到他的岳父亞那那裡呢?耶穌進入青少年至成年期間(一般史家認為耶穌真正出生於公元前4-6年),本來是亞那擔任大祭司(公元7-15年)。然而,他被罷黜之後,隨後更有連續兩任的祭司被罷黜,分別為以利亞撒(Eleazar ben Ananus,公元15-16年)、西門(Simon ben Camithus,公元17-18年),都是亞那家族的人。該亞法繼任為大祭司(公元18-36年)。他娶了亞那的女兒(約十八13)。[1]
      所以我們可以相信,雖然亞那已經沒有擔任大祭司,他整個家族仍然是頗有勢力的,而且現任大祭司又是他的女婿。他的實權其實仍在。結果耶穌是被帶到他面前。
      話說作為女婿的該亞法,倒像是岳父腹裡的蛔蟲。先前有人要告耶穌,他們擔心的是耶穌會引起羅馬人來攻擊他們。用今天的話說,也就是自我審查,並非羅馬人真以為耶穌要做些甚麼威脅羅馬的事。反而是那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倒是怕追隨耶穌的人多起來。但即使如此,該亞法仍舊說:「你們甚麼都不知道,也不想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整個民族滅亡,這對你們是有利的」(十一49下-50)。作者對於他這番話有這樣的詮釋:「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的意思,而是因他那年當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為這民族而死。他不但替這民族死,還要把上帝四散的兒女都聚集起來,合成一群」(十一51-52)。
      作者的這番話非同小可。到底該亞法當時有沒有這個洞見呢?或許沒有,他只是按著常識判斷。或許所謂的預言有時也是如此,言者無心,卻一語成讖。這也好,不必給把說的人看得過高,說的人也不必太有自我意識,太多自以為看穿歷史和未來。反之,作者在回顧之下,頓時明白這「一個人替百姓死」這話,豈不應驗於耶穌之死了嗎?本來,該亞法或許只是想說,若耶穌真的被治死,即是說如果把他用作替死鬼,羅馬人真以為他有顛覆,而把他拿下並賜予死罪,那豈不更好。這樣,整個民族便可以免遭滅族之災。作者稱這是該亞法當年當大祭司,好像身有義務總要在民中找個人來「上繳」,表示有努力辦事,找到了誰是滋事分子,交給羅馬當局。如今耶穌白白的被擺了上來,那也就省了不少工夫。
      沒想到他的這一番話,倒更像是把耶穌獻上成為贖罪的羊羔了,並且應驗了經上的話(參賽五十三)。不但是為以色列民獻上的,為他們而死,也是為全人類而被獻上,為所有人而死。
                     

[1] 參王崇堯院長的臉書2023年8月13日文章分享。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pfbid0KEaXb6XyMVEWGqZKDB3RsEVNKyk6bEZhD47YGjJZCmGQWEs2RTHPVrQbn8W5rQrel&id=100000684065036

十一月二日 (第24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1耶穌說了這些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2出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在那裏聚集。3猶大領了一隊兵,以及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聖殿警衛,拿著燈籠、火把和兵器來到園裏。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5他們回答他:「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出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一起。6耶穌一對他們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7他又問他們:「你們找誰?」他們說:「拿撒勒人耶穌。」8耶穌回答:「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的是我,就讓這些人走吧。」9這要應驗耶穌說過的話:「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不失落。」10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11於是耶穌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我父給我的杯,我豈可不喝呢?」

      告別了十四至十七章的分離的講論,我們回到耶穌被出賣的現場,在情節上緊貼著第十三章。
      汲淪溪,應該就在耶路撒冷和橄欖山之間,平常乾涸、大雨之後才會有水的一條小溪。那園子應該就是對觀福音裡提到的客西馬尼園。作者在此略去了名稱,而且也沒有說有幾個門徒和他進入了這園子,有別於對觀福音裡提到的西庇太的兩個兒子約翰和雅各,再加上彼得。
      話說猶大離了席,門徒當時有人還以外他是出去打點「過節所需要的東西」,畢竟他是司庫,是管錢的。這一章的主角或主要配角仍是他,和耶穌演對手戲,而細心的讀者會留意到彼得在猶大帶人來捉拿耶穌的這一幕一開場,也上演了一個小插曲:拔刀砍了大祭司的僕人一刀,被耶穌斥責吩咐收刀入鞘。
      耶穌對彼得話:「我父給我的杯,我豈可不喝呢?」又是一個改寫對觀福音裡客西馬尼園裡的話:「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是照我所願的,而是照你所願的」(可十四36;另參太廿六相關記載)。
      既知道被賣是免不了的,這「杯」是不能不喝的,他便問來人說:「你們找誰?」沒有想到的是,問了他是否拿撒勒人耶穌之後,聽到他說:「我就是」之時,「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十八6)。發生的是甚麼事呢?原來這「我就是」(egō eimi)(先前亦已出現在八24, 28, 58),正是出埃及記三章十四節耶和華上帝向摩西所說的ʾehyê ʾᵃšer ʾehyê(中譯:我是自有永有的)。難怪他們全都仆倒了。
      雖是如此,他定意被捉,但卻叫他們把其他門徒遣走。作者說:「這要應驗耶穌說過的話:『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不失落。』」有意思的是,先前提到:「猶大領了一隊兵,以及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聖殿警衛,拿著燈籠、火把和兵器來到園裏」(十八3)。之後經文一直以「他們」指這班人。聽到他說:「我就是」之後而仆倒的,也是這班人吧!即是一些警衛,應該沒有包括猶大吧!如果有的話,猶大既在這一幕舉足輕重,不會不加以記載,正如記載彼得拔刀出鞘一樣。猶大會是「失落」的一個嗎?
      這是後話,且待下回分解。 靜下心來,你覺得你會是失落的嗎?想起第十三章一開頭說:「他一向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相信主一樣愛你到底。祂就是那位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上帝;也是那自有永有的主,祂必眷顧祂的子民(出三14-16)。祂必不會遺棄或忘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