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廿一日

第三標記沉澱再思

讀經:來五1-10

1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2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3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4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5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6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7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8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9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10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是的,耶穌基督是那能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但祂也是眾兒子的楷模,叫我們這些與祂同為兒子的,從祂學得順從。

短短的幾節經文,融合了幾個的含義:兒子、永遠為祭司,以及君王。經文的兩個引述句分別取自詩篇第二和第一百一十篇。前者七至九節說:「我要傳耶和華的聖旨,他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把他們如同陶匠的瓦器摔碎。」後者一至四節說:「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你能力的權杖;你務要在仇敵中掌權。你在聖山上掌權的日子,你的子民必甘心跟隨;從晨曦初現,你就有清晨的甘露。耶和華起了誓,絕不改變:『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永遠為祭司。』」

這兩首詩篇,教會傳統稱之為彌賽亞詩篇,彌賽亞有受膏君王的含義。「鐵杖」、「權杖」說的正是審判和權柄,說的是上帝的國的實現,彌賽亞國度的治權。其中的弔詭是,異於常理的是,這權柄乃藉著苦難和順服成全和彰顯。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你從這段經文中得到甚麼提醒?有哪一點是你以前忽略的真理?
  2. 對於上帝的權柄,彌賽亞的掌權,你聯想到的是力量還是苦難?

你的禱告:

九月二十日

第三標記沉澱再思

讀經:來四14-16

14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這施恩的寶座便是那至聖所裡的約櫃和其上的基路伯,這施恩座(kappōreṯ也稱挽回祭,希伯來文裡又可解為遮罪蓋(參出廿五11-22)。在舊約時代,大祭司只一年一度於贖罪日 (Yom Kippur) 代表全以色列人進入至聖所與耶和華上帝相會。這規定可能和亞倫的兒子隨意靠近耶和華面前而死有關(利十1-20,十六1)。但這裡說,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此施恩座前,因為我們有這大祭司已盡職地為我們完成了各樣的祭,叫我們得以親近神。

從舊約的記載來看,當時的祭司也都有人的軟弱,而我們的主耶穌既是人,也受過同樣的試探,就神學來說,祂是完全人,必能親身體會人的軟弱。只是祂沒有向這軟弱屈服。反之,因著祂身歷其境,更能體恤我們。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你對上帝感到害怕,還是覺得樂意親近祂?為甚麼?
  2. 你常感受哪方面的軟弱?因著這些軟弱,你不敢到主面前來,還是更渴望到主面對來?主的話對你有甚麼勉勵?

你的禱告:

九月十八/ 十九日

祭司與群體與社會的關係

本週默想

每一週的週末沒有提供任何內容。你可以在那兩天安排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作靜修,以該週的主題作為指引,默想該週所思所想。如果你的時間相對忙錄,平日無暇貼緊進度,可以在週末的時候隨意的選取該週其中一段經文和內容,以該週的主題為方向,寫下你的感想、心得與禱告,回想那一週裡,生活裡所遇見的大小事情。該週的主題就像一個濾鏡,也像一個特別的鏡頭。你也可以把它當作你要作答的試題。希望透過這些的記錄和書寫,使工作、生活、社會裡的人事物,一一穿過你的眼簾進入你的心靈,成為你的禱告,你的靈命的養分。

九月十七日

祭司與群體與社會的關係

讀經:祭司獻贖愆祭的責任(利七1-7)

1「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2人在那裏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裏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3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4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5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6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7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讀到這裡,可能早已被看似完全重覆的內容悶死了。或許祭與祭之間的微小分別,或完全相同之中一點差別,都是我們可以留意而讀出意義的。

還有就是字句中特別有別於前後的加注,如這一句:「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都有一樣的條例,用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如先前所提贖罪祭一樣(條例有出入之處,先前已指出),祭司得所獻的祭牲,除了那肥尾巴和相關內臟的脂肪要燒給耶和華作火祭。後者就可當作是贖愆祭了。

今天,在信徒皆祭司的這個認信下,我們沒有世襲的祭司要供應。基督就是我們贖罪祭、贖愆祭的祭司。按此處道理所推,祂本該得我們所獻之祭的供應,但祂自己又是祭牲本身。是的,主必預備,祂預備了獻祭的羊羔。祂成為我們這蒙揀選之人的供應。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你這一個禮拜有否意識到甚麼罪需要向上帝獻上你的贖愆祭?
  2. 你在屬靈成長的路上,是否常體認並經歷主耶穌基督成為你的供應者?

你的禱告:

九月十六日

祭司與群體與社會的關係

讀經:利六24-30(祭司獻贖罪祭的責任)

2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5「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26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30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先前贖罪祭的條例甚長,這裡是有關祭司獻上此祭的責任,相對非常短。有一點可能和先前的部分記載有所出入。在那裡,贖罪祭的皮和肉,都是要帶到營外燒掉的。但這裡只說:「若將任何贖罪祭的血帶進會幕,為要在聖所贖罪,那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但稍前幾節則指說「祭司要吃這祭物」。之前曾出現過祭司有分吃的祭肉是屬平安祭的,為祭司聖職禮所獻的祭,也如此。先前提到素祭之時,也提到祭司在聖處吃他們的分。

如果把焦點只是放在這贖罪祭的肉是給獻祭的祭司吃,當然最物質層面來說,這祭司從職事中得供應,但就其意義來說,祭司吃著肉,彷彿背負著這民的罪。弔詭的是,這祭牲既是贖罪用的,是承負人之罪的,但在被獻上之後,血已流出,無論是祭肉和血都已成聖,也叫所碰觸的人或物都成聖。在這過程完成後,有甚麼是污穢的呢?那煮祭物的容器,能洗乾淨的洗乾淨,能打碎的則打碎。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你若犯了罪,靠甚麼再成聖?
  2. 耶穌基督如何成為你的贖罪祭呢?

你的禱告:

九月十五日

祭司與群體與社會的關係

讀經:利六1-7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3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4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5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7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這依然屬於第五章贖愆祭的範圍。這裡所說的行詭詐、搶奪、欺壓鄰舍、吞佔別人的失物、起假誓等,都是社會倫理的範圍。這等的罪,若是能歸還就歸還,但要加上賠償本值的五分之一 。在這之外,仍要獻贖愆罪。

這些的罪,有些是雪上加霜,比如抵押物品的人明顯是有所欠缺;比如搶奪可能不是指強盜在路上出沒向途人下手,而更像是強加租金,叫人無力償付。這一切,在商業界都不是明顯在犯罪。可是在精神上,如果有欺壓之嫌,也是有罪的。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在你接觸的範圍內,你是否見證這些不義的事發生?
  2. 你在哪些層面上,嘗試阻止或減少這些不義之事?

你的禱告:

九月十四日

祭司與群體與社會的關係

讀經:利五1-19(贖愆祭的條例)

1「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2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3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4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5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6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7「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8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只是不可把鳥撕斷,9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裏;這是贖罪祭。10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至於他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11「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12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13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麵都歸與祭司,和素祭一樣。」1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5「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16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18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給祭司作贖愆祭。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19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

贖愆祭和贖罪祭不同之處是,後者是無意間犯的罪,前者重點則是犯罪之人無論是先前無意,或有意加以隱藏,或是該發聲作證卻知情不報,以及沾了不潔淨的東西,一旦已意識到自己的罪,就負有罪愆。這人就該獻贖愆祭:即同時獻上贖罪祭加上燔祭。所以,一個人有罪愆的時候,必須先贖了罪,還要再把自己獻上,代價不菲。

不過,負擔不起的,便以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代替,一隻贖罪,一隻作燔祭。

以上最後一部分雖仍是指贖愆祭,但卻在說法上有一點含糊,因先前特別指出若是察覺了,但這裡卻又說:「他雖不察覺,仍算有罪」(利五17)。若所犯的罪和聖物相關,則可以依所估定的銀子,再另加五分之一。前者應該是再造的價,後者給祭司估計可能作種種安排等所需費用。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意識間犯了罪,和原無意但後來卻意識到,兩者對你而有分別嗎?你覺得這分別在你心理上有甚麼影響?哪一種情況使會使你心背負著更大罪疚感?
  2. 為甚麼贖愆祭要獻上兩部分,比如說兩隻斑鳩而非一隻?

你的禱告:

九月十三日

祭司與群體與社會的關係

讀經:贖罪祭的條例(利四1-35)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3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裏,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4他要牽公牛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把牛宰於耶和華面前。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6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7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8要把贖罪祭公牛所有的脂油,乃是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9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10與平安祭公牛上所取的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的壇上。11公牛的皮和所有的肉,並頭、腿、臟、腑、糞,12就是全公牛,要搬到營外潔淨之地、倒灰之所,用火燒在柴上。13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14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15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16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17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18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19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壇上;20收拾這牛,與那贖罪祭的牛一樣。祭司要為他們贖罪,他們必蒙赦免。21他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像燒頭一個牛一樣;這是會眾的贖罪祭。22「官長若行了耶和華-他神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23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24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25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26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正如平安祭的脂油一樣。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27「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28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為所犯的罪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山羊為供物,29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30祭司要用指頭蘸些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31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在壇上焚燒,在耶和華面前作為馨香的祭,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32「人若牽一隻綿羊羔為贖罪祭的供物,必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母羊,33按手在贖罪祭牲的頭上,在那宰燔祭牲的地方宰了作贖罪祭。34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壇的腳那裏,35又要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羊羔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至於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這贖罪祭的段落比前面三種祭篇幅長許多。可分成百姓中個人,以色列全會眾,官長,或這地的百姓四種類別之無意中犯了罪的情況。第一、第二和第三種皆是獻上公牛,關於第二種是由眾長老代表眾百姓按手在公牛的頭;第四種則是母山羊或母綿羊。獻贖罪祭之條例和平安祭有相同之處,就是那內臟的脂肪燒在壇上,整隻祭牲其他的部分,包括皮和所有的肉,以及頭、腿、內臟、糞,全都要搬到營外燒盡。關於燒盡其他部分,這只在第一和第二種情況提到,在第三和第四種情況則從略了;不過,極可能只是記述上的省略,而非在實際操作上。

值得留意的是,雖然整隻祭牲都燒了,但這卻不是燔祭,因為燔祭是燒在壇上,而贖罪祭除了脂肪燒給上帝作馨香火祭以外,是在營外燒的。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如果你是祭司,會不會覺得連皮帶肉全得燒了非常可惜?會不會心存留下一些上好的部分給自己的想法?
  2. 「所有的脂肪,就是包著內臟的脂肪和內臟上所有的脂肪,兩個腎和腎上的脂肪,即靠近腎兩旁的脂肪,以及肝上的網油,連同腎一起取下 …… 祭司要把這些燒在燔祭壇上」,對於這指示,雖說是放在壇上燒給耶和華的,但這是否對我們也有好處?

你的禱告:

九月十一/ 十二日

祭司與五祭:指向大祭司基督

本週默想

每一週的週末沒有提供任何內容。你可以在那兩天安排一個相對較長的時間作靜修,以該週的主題作為指引,默想該週所思所想。如果你的時間相對忙錄,平日無暇貼緊進度,可以在週末的時候隨意的選取該週其中一段經文和內容,以該週的主題為方向,寫下你的感想、心得與禱告,回想那一週裡,生活裡所遇見的大小事情。該週的主題就像一個濾鏡,也像一個特別的鏡頭。你也可以把它當作你要作答的試題。希望透過這些的記錄和書寫,使工作、生活、社會裡的人事物,一一穿過你的眼簾進入你的心靈,成為你的禱告,你的靈命的養分。

九月十日

祭司與五祭:指向大祭司基督

讀經:利三1-17(平安祭的條例)

1「人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牛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3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4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6「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群中獻,無論是公的是母的,必用沒有殘疾的。7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8並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9從平安祭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其中的脂油和整肥尾巴都要在靠近脊骨處取下,並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10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11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13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14-15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獻給耶和華為火祭。16祭司要在壇上焚燒,作為馨香火祭的食物。脂油都是耶和華的。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利七11-34(祭司獻平安祭的責任)

11「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12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13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14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15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16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17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18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19「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20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21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22耶和華對摩西說:23「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24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25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26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27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28耶和華對摩西說:29「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給耶和華。30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31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32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33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34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獻給耶和華的平安祭,主要取牛或羊身上的肥尾巴以及內臟的脂油部分,加上腎,燒在壇上獻上,是馨香的祭,也是作耶和華食物的。

人獻上平安祭,要按手在祭牲上,祭牲必須是沒有殘疾的。

在第三章的經文裡,我們沒有讀到獻上素的平安祭,是在第七章裡說明祭司獻平安祭的責任時才提到,並且也提到鳥。所以,應該平安祭也可以鳥代替牛羊。經文提到有人若要獻上感謝的祭,就要獻調油抹油作成的無酵餅。明明是在說明平安祭,卻說是為感恩獻上,所以平安祭也是因蒙了恩而獻上的。不過,一起獻上的包括有酵的餅。每一種供物都拿一個餅作為舉祭,是留給那負責獻此平安祭的祭司的。這樣,這祭司得到了供應。以牛羊獻作平安祭的也相仿,也要分別出來作舉祭的脂肪和胸,以及右腿,然後把胸留給亞倫和他子孫的,而右腿則留給那獻祭的祭司。 不過,值得留意的是,獻作平安祭的肉,「要在獻祭當天吃,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若所獻的是還願祭或甘心祭,要在獻祭當天吃,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第三天,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吃平安祭的肉,必不蒙悅納,所獻的也不算為祭;這祭物是不潔淨的,凡吃這祭物的,必擔當自己的罪孽。」當然,從衛生的角度而言,在一個難以保食物新鮮不腐爛的時代,這是完全合理的。但就宗教禮儀而言,這天天的供應也和當時在曠野每天得糧的原則一樣。不衛生的食物對身體的污穢,也直接成了宗教意義上的污穢,所以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思考或默想問題:

  1. 這可能是你頗為陌生的經文,請寫下你初步的領受。
  2. 這一個關於平安祭的指示,給你最深刻的印象有哪些?

你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