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九日 (第6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21耶穌說了這些話,心裏憂愁,於是明確地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出賣我。」22門徒彼此相看,猜不出他說的是誰。23門徒中有一個人,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胸懷。24西門‧彼得就對這個人示意,要問耶穌是指著誰說的。25於是那人緊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主啊,是誰呢?」26耶穌回答:「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27他接了那餅以後,撒但就進入他的心。於是耶穌對他說:「你要做的,快做吧!」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耶穌為甚麼對他說這話。29有人因猶大管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需要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些甚麼給窮人。30猶大受了那點餅以後立刻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有人要出賣主了,但沒有人知道是誰。現實裡,我們可以作種種的猜想。但人的動機,本來就是隱藏的;人的隱情,誰人知曉。除了察顏觀色有助於我們看出人事的端倪,但背後交織著的各種交易和權力利益的輸送,恐懼和控制、虛假的安全感和組織的假我,這一切有誰能真正看穿呢?
      我們若能看穿,也不該選擇看破紅塵般的離群索居、不問世事的獨善其身。經文邀請我們更深的回應主的呼召。
      作為讀經的人,我們都知道誰是出賣主的人,可是在局裡的、在故事裡的門徒則不然。彼得是其中一個感到好奇的,催促著主所愛的那門徒問耶穌:「主啊,是誰呢?」當下要出賣主的猶大在耶穌說「你要做的,快做吧」這話之後,便馬上離席出去了。好一個「你要做的,快做吧!」像是上了發條似的不自主的行動,像是懷了胎的私欲,不得不生出罪行(雅一15),像是議程如藥引上了腦子,不把各程序跑完就脫不了軌、下不了線、停不下來。作者的描寫是:「他接了那餅以後,撒但就進入他的心。」撒但這一個詞音譯自希伯來文,和先前出現過的魔鬼(diabolos)一詞同樣是敵擋者、敵對者的意思。
      敘事中,哪一方才是正?哪一方才是邪呢?單從撒但或魔鬼的字面意思,我們自然而然便視猶大為反方,是壞人,是出賣耶穌的人。但撒但或魔鬼的詞意是敵對、敵擋者。若從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領袖的角度來看,耶穌也是敵擋者,猶大反而成了成功被招安的人才。猶大跟隨耶穌三年有餘,這時已經不惜放棄,因為和耶穌在一起根本無法實現他的理想,或甚至俗語說的「搵唔到食」。耶穌的願景太抽象、太遙遠。如果說,作者帶出的榮耀的神學是死亡、是捨棄生命的神學,猶大應該看不透這樣的願景。不是所有人都明白耶穌當時的心情,更不明白他的願景。
      猶大離席,是去和祭司長們商議捉拿耶穌的事,即是把耶穌的命交出去(實在諷刺,耶穌得榮耀的時候,即是把自己的命捨了的這一台生命劇的開演,他的命是猶大交出去的,和死的榮耀神學相反)。猶大交出的是別人、即他老師的命,不是自己的命。其他門徒依然單純的以為他是去辦貨,打理他們「過節所需要的東西」。因為他向來是管理他們生活盤纏的。此外,他們以為他出去是拿些食物給窮人——先前他豈不是在席上評論馬利亞為耶穌抹上極貴重的香膏說:「為甚麼不把這香膏賣三百個銀幣去賙濟窮人呢?」(十二5)表面上,他像是個好憐憫的人。
      沒有人知道猶大為何離席,他們也不知道他心懷鬼胎。只有主知道,猶大自己知道。他出去的時候,是夜間。好一個對比:早前有一位夜裡來見耶穌的尼哥德慕,他相信耶穌是從上帝那裡而來的。光照在黑暗裡,這三年以來,甚至是這最後筵席的一刻,這光豈不在猶大眼前嗎?但他卻選擇了黑夜。
      我們在每一個抉擇的當下,是否順從光?來就光呢?
                                 

十月六日 (第5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為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13你們稱呼我老師,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就是。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老師,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應當彼此洗腳。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為要你們照著我為你們所做的去做。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大於主人;奉差的人也不大於差他的人。17你們既知道這些事,若是去實行就有福了。18我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但是要應驗經上的話:『吃我飯的人用腳踢我。』19事情還沒有發生,我現在先告訴你們,讓你們到事情發生的時候好信我就是那位。2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接納我所差遣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的那位。」

      揀選的問題,仍然縈繞在我們心裡。耶穌說:「我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但是要應驗經上的話:『吃我飯的人用腳踢我。』事情還沒有發生,我現在先告訴你們,讓你們到事情發生的時候好信我就是那位。」主沒有後悔自己的揀選,也不是揀選錯了。為甚麼這揀選會有這樣的結果呢?為甚麼會選上一個會出賣他的人。透過耶穌的口,他的體悟,即他引述的話「吃我飯的人用腳踢我」,來說明這事必須發生。
      我們知道耶穌所引的是大衛的詩篇。僅將其前幾節一併節錄如下:
      我曾說:「耶和華啊,求你憐憫我,/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我的仇敵用惡言議論我:/「他幾時才會死,他的名幾時才會消滅呢?」/當他來看我的時候,說的是假話;/他心存奸惡,走到外邊才說出來。/所有恨我的,都一同交頭接耳議論我,/他們設計要害我。/他們說:「他有怪病纏身,/他已躺下,必不能再起來。」/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信賴、吃我飯的人也用腳踢我。(詩四一4-9)
      詩人大衛向上主禱告自己如何四面受敵,連那些本來以為是密友的,也出賣他。我們知道那和耶穌要受害毫不相干,更談不上是甚麼「彌賽亞詩篇」,承載著甚麼關於彌賽亞的含義。
      然而,就是在這當下,耶穌想起的正是這一首詩篇,若有所悟,知道自己必如大衛一樣被人出賣。他把所悟的說給門徒聽,好叫他們在事情發生之時,有所領悟。活在事件發生當下的我們,也常常當局者迷。我們一樣需要有人先給我們預早提醒說事情會如何演變、甚麼人會如何如何(若非聖靈親自點醒或提示我們),好叫我們在事發之時可以相信,可以醒悟過來,看清真相。他隨時教導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接納我所差遣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的那位。」光照在黑暗裡,但黑暗是否接納光?不久之前,他才對眾人說:「光在你們中間為時不多了,應該趁著有光的時候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趁著有光,要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十二35-36)。
      對猶大的出賣而想起的詩篇,對門徒的叮嚀,都是在這極其傷痛的心情下而生發的。不久之前(或許那就是對觀福音裡記載的客西馬尼園嗎?),[1]他自言自語式的禱告說,「我現在心裏憂愁,我說甚麼才好呢?說『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嗎?但我正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於是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還要再榮耀』」(十二27-28)。父如何因此得榮耀呢?我們知道這裡是主耶穌要叫父得榮耀(即他要榮耀祂),但叫父得榮耀所指的乃是被掛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同時那又是主耶穌自己得榮耀的時候(十二23;十三31-32)。這裡有相互把自己給了對方的含義,也就是喪掉生命,卻又因此得著生命的意思。
      正因如此,他為門徒洗腳。所以他問:「我為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我們今天如何當老師呢?主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稱呼我老師,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就是。」他沒有諱言不認自己就是主。可是既是主,又是老師,他尚且為門徒洗腳。其中一個將要出賣他,另一個將要否認他三次,其他的都將鳥獸散。即使如此,他為他們示範,作他們的榜樣,為他們洗腳。他說:「為要你們照著我為你們所做的去做。」主實在只呼召我們跟隨祂。「主啊,這個人怎樣呢?」(和合本譯:「這人將來如何?」)這是此福音書結尾之處彼得問主的話。這人將來如何,主反問彼得說:「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
      我們該如何跟隨祂呢?為對方洗腳吧!即使他是出賣你的人。如果我們看清主所說的自己得榮耀並榮耀了父這話的意思,就是把自己的命捨了,把自己捨了,不是為甚麼高言大義,而是為對方、為彼此捨了。這是主的呼召。

[1] 和對觀福音不同之處還有,這裡沒有說只有彼得、約翰和雅各和他在一起,而是「眾人」。

十月五日 (第4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一向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2晚餐的時候,魔鬼已把出賣耶穌的意思放在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心裏。3耶穌知道父已把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上帝出來的,又要回到上帝那裏去,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開始洗門徒的腳,並用束腰的手巾擦乾。6到了西門‧彼得跟前,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7耶穌回答他說:「我所做的,你現在不知道,但以後會明白。」8彼得對他說:「你絕對不可以洗我的腳!」耶穌回答他:「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份了。」9西門‧彼得對他說:「主啊,不僅是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10耶穌對他說:「凡洗過澡的人不需要再洗,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11耶穌已知道要出賣他的是誰,因此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進入榮耀之卷,作者要向我們述說的是耶穌如何被賣。那是逾越節前發生的事,是最後的那一週,「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晚餐之時,「魔鬼(diabolou)已把出賣耶穌的意思放在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心裏。」其實魔鬼一詞,原文(diabolos)有敵對者、誹謗者的意思。我們也可以用喻意的方式理解。猶大這門徒對於耶穌,已感厭棄,早有異心。為何偏偏是這時他下定決心要出賣耶穌呢?作者指出那是因為「時候到了」。
      對於時候,我們中國人有一種「審時度勢」的文化,看著局勢的發展,也常帶著這樣的眼光。可是,歷史常超越常規,事情若非按人所期望的時間發生,也不按人的計劃按時出現,所期望遲遲未現,或好事多磨,不然就一再以人意催生。然而,在毫無意料之際,意想不到的局面卻又諷刺的乍然出現。不過,耶穌知道自己離世的時間快到,既是看見四周的人與事,心中自然有數。
      然而,這些屬耶穌的人,他就愛他們到底。是的,他知道當中猶大要出賣他了。可是豈只是猶大,其他人也好不到哪裡去。彼得更於不久之後三次否認他。正是在這當際,他竟然「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隨後把水倒在盆裏,開始洗門徒的腳,並用束腰的手巾擦乾。」洗到彼得的時候,他不許耶穌。正如對觀福音裡提到,彼得不許耶穌說自己將要受難而責備耶穌。這裡主是溫柔的,沒有反過來責備他。而是說:「我所做的,你現在不知道,但以後會明白。」明白甚麼呢?被賣在即,卻為門徒洗腳,因為他們是屬他的,因為他愛他們到底。所以他才對彼得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份了。」因為是屬他的,所以與他有份。在愛裡,就有份了。
      彼得不明白耶穌的意思,還要耶穌把他的頭、手都洗了,因為他想:不只是腳吧,最好是全身都洗乾淨。我們是否也一樣如是想呢?一貫的不明白主的心。耶穌是借用洗的隱喻,說明一顆清白的心。可是,他特別點出:「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即有人沒有那麼清白。可是主是否也一樣愛他?並且愛他到底?是否沒有後悔起初的揀選(六70;十三18)?我們或許永遠也無法完全知道這答案。反之,我們撫心自問:我是蒙愛的嗎?主是按著我的本相揀選我、愛我?還是按著祂的大愛和旨意揀選我、愛我?

十月四日 (第3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一章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15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先於我,因為在我以前,他已經存在。』」16從他的豐富裏,我們都領受了恩典,而且恩上加恩。17律法是藉著摩西頒佈的;恩典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來的。18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獨一的兒子將他表明出來。

      好一個道成了肉身。我們不是活在作者寫作的那時代,當時有人相信肉身是無用的,只有靈魂才是永存的。不過,今天也有人可能因相信「靈魂得救」,所以誤以為只有靈魂才重要。
      起初上帝創造了人,這有生命氣息的人,也是有肉身活在世上的人;但卻不只有肉身。道,成了肉身。先前說:道是神聖的,是與上帝無可區隔的,也不是獨立於祂的存在。這完全超越了人的思考和想像,上帝如何成肉身呢?我們經歷過人肉身的生老病死。生固然喜悅,但從懷孕到生產,生產前的陣痛或幾經痛苦才把嬰兒誕下。老,漸漸地老去;直到體能下降,體驗不能熬夜;乍現老花,白髮如斑;皺紋掛於額上與眼角,皮膚失去了彈性;打球運動體能不濟恢復緩慢,或行路突感膝蓋無力而疼痛。病比以前多了,恢復比以前慢了;被確診是這是那的重病或癌症了。原來死亡是那麼的近。
      祂,竟然成了肉身。更重要的是,「住在我們中間」。此處的「住」(eskēnōsen),原意是帳幕。這叫我們聯想到出埃及記中上帝的榮耀顯現於會幕中的至聖所之處。啟示錄的作者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和他們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親自與他們同在」(啟廿一3)。在此作者又說:「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一兒子的榮光。」在此,真理也可譯為真實或信實(truthfulness/faithfulness)。我們若明白新約作者用的雖是希臘文,但其思想方式總是帶著希伯來文的特色。若以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七十士譯本)對照希伯來文聖經,會發現希臘文的真實⁄真理(alētheias)和信實(pistis)源自同一個希伯來字。並且,這些表達上帝屬性的希伯來文字詞,都是關係用語。所以,說到這道之成為肉身,乃是表明上帝自己,與其說是「恩典與真理」,倒不如說是「恩典與真實/信實」,彰顯著上帝自己的榮耀,正如上帝在西乃山上、在會幕裡顯出祂的榮耀一樣。「住在我們中間」,祂既為名詞的會幕(第二章的殿),也是動詞的「住」(skēnoō)。
      特別提到恩典,提到「恩上加恩」,兼且提到律法,叫人不得不聯想到上帝顯榮光的至聖所裡的施恩座。誰能想到,上帝會以這樣的方式顯現祂自己。這樣的榮光神學,這樣的上帝在凡塵之間,令人驚歎。這一個神學,會在「榮耀之卷」的部份繼續出現。
      你是否愛惜自己的肉身?祂不但願意道成肉身,也樂意寓居於你肉身的生命中。今天,這一刻就再次的歡迎祂吧!再一次的對祂說謝謝。每一天,在我們這有限和平凡的肉身中,帶著這有血有肉、甚至有七情六欲的肉身,來到祂面前,沒有被嫌棄,而是被認同和擁抱著,這有肉身的生命,是祂所造的。反之,我們有接納祂嗎?有緊緊捉住祂嗎?

十月三日 (第2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一章

6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7這人來是為了作見證,是為那光作見證,要使眾人藉著他而信。8他不是那光,而是要為那光作見證。9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照亮所有的人。10他在世界,世界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11他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並不接納他。12凡接納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13這些人不是從血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願生的,而是從上帝生的。

      作者沒有像對觀福音(指馬太、馬可和路加)那樣引述以賽亞書的經文,[1]而是強調約翰是上帝所差來的,並且強調他是來為光作見證。作者一開始只說在這道裡有生命,這裡直言祂是真光,祂來到祂所造的世界。世界既是祂所造的,便是祂自己的。可是諷刺的是,這世界並歡迎祂,因為不認識祂。
      這「世界」指的是甚麼呢?世界不是一個人,怎會有能力認識這道呢?在約翰福音裡,kosmos這個詞既翻譯為「世界」,[2]也經常翻譯為「世人」。[3]整體而言,世界/世人對於這位創造世界的,是充滿敵意的;因為這世界仍由「世界的統治者」(和合本譯為「世界的王」)所支配(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道成了肉身的主,來到這世上,可是「他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並不接納他」(一11)。
      然而,好消息是,因著祂的到來,「現在正是這世界受審判的時候;現在這世界的統治者要被趕出去」(約十二31)。本來這世界便不是屬牠的。誠如耶穌所宣告,這世界的統治者在祂身上是「一無所能」(約十四30下),牠已經「受了審判」(約十六11)。我們若屬這世界以及管轄這世界的權勢,是否願意棄惡易主,棄暗投明,呼求這光照在我們心裡呢?在此刻以默觀之心看清這世界在祂是一無所能。即是如此,祂若在我們心裡,世界的權勢也在我們生命裡一無所能。
      正如光照入黑暗中一樣,在暗中的人本可以敞開自己,讓光進入。「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賽九2)。再往下讀我們會讀到約翰福音中「住」的神學,至少早在第一章三十五至四十節裡,便提到兩位門徒跟隨主,並問祂說:「拉比,你在哪裏住(meneis)?」而主耶穌回應他們說:「你們來看。」作者接著說:「他們就去看他在哪裏住(menei)。這一天他們就跟他同住(emeinan)」(一39下)。
      住,這一個概念,和「接待」相呼應,就是款待對方進到家裡來,甚至住下來。耶穌來,誰願意款待他呢?作者,就是「信他名的人」。信,原來和接待或接納有關。不信,便會拒絕,就好比這裡所說「不接納」。我們說自己是信他的,可是我們有接納他嗎?有請他住下嗎?還有,我們有沒有同樣接納彼此呢?接納,就是愛和信任的表現。

[1] 馬可福音的引述句其實也來自出埃及記和瑪拉基書。

[2] 比如約一10;四42;六33;八12, 23;十一27;十二31,十四30;十五19;十六11, 28, 33;十七5, 14, 16;十八36, 37;廿一25。

[3] 比如一29;三16, 17, 19;六51;七4, 7;八26;十二19, 47;十四19, 22, 27, 31;十五18;十六8, 20;十七9, 21, 23, 25;十八20。

十月二日 (第1日)

黃厚基傳道

今日讀經

約翰福音第一章

1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2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3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4在他裏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沒有勝過光。

      越來越多的學者看見,約翰福音是在猶太思想傳統或說舊約希伯來文化語境承傳下,才能育化出的作品。作者所關注的當然是耶穌基督是誰。不過,若因它是以希臘文寫成,若因著這作品是出於一世紀末而以為可能反映著希臘哲學思想,[1]比如說「道」這一個觀念在希臘哲學中舉足輕重。這令人遐想作者是否有意向他的首要讀者,即第一代活在希羅宗教哲學思想氛圍下的受眾說話。如果我們接受以弗所是約翰福音成書的地點,而以弗所那一帶的信徒是作者心目中的首批聽眾的話,我們或多或少也從使徒行傳的記載保羅於「推喇奴的講堂天天辯論」一事,窺見當時思想學術的一點端倪。的確,以弗所代表著第一世紀希羅城市宗教思想之多元與蓬勃的現象。
      不過,第一世紀也具有非常成熟的希伯來思想。諸如道、靈、智慧、妥拉(律法)、法則、訓示等觀念,也發展出一定的體系。[2]事實上,第一句的上半句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這一點根本是非常猶太思想孕育中的概念,在上帝裡頭本來就有靈、就有道,而且也不必自上帝本身分離,所以道本來就與上帝共存,是上帝的本質中之所有。至於下半句,「道就是上帝」,這一個就原文(θεὸς ἦν ὁ λόγος)而言,就比較難搞。因為上帝(θεὸς)一詞前面沒有定冠詞,這就使到它可以被譯為一位神,那便不是獨一的上帝。雖說有文法上的例外,而可以視之為具有定冠詞的含義,但即使不然,此句中的θεὸς(上帝或神),也可以理解為指的是神聖的,中文因此可把此句譯為「道是神聖的」或「上帝者,道也」。作者恐怕他的讀者不夠明白,便再補充多一句: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
      繼承著中國語言文化傳統的我們,對「道」這個譯詞必也有許多聯想。的確,此字譯得甚妙,把道之為萬物法則原則、運行流通於寰宇之內的潛在力這意涵,充分的表達出來。而且,在春秋戰國時期,道從來就是諸子百家所樂於討論與定義的,而且不離天地與人心兩大範疇,一者為超越的(transcendent)境界,另一者為內蘊的(immanent)的境界。不過,這巧合的中國與希臘思想的相通,不應叫我們誤讀或錯過了作者要他的讀者認知的這位「道」,是上帝,是一位有情有義的上帝。
      首先,他指出萬物是藉著這道所造。而且「在他裡面有生命」。這麼說,道即是上帝,也與上帝同在;在他裡面又有生命,即是說在這神聖的道裡有生命。然後作者又說:「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一下,可能有人會覺得作者的思想跳躍得太快了。生命是一種概念,光是另一種概念,怎麼會說「這生命是人的光」呢?
      作者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沒有勝過光。」這下半句也可以譯為「黑暗卻沒有捉住光」。「捉住」這隱喻有吞噬的味道,想像一個人彷彿要被黑暗(的勢力)吞噬了一般,這黑暗可以是罪,也是可以是一切的灰心、沮喪、憂鬱、毀滅性的怒火、一顆被陰暗險惡籠罩的心。這一切都可以把人生命的光明美善吞噬了。不過,這詞也有明白、領受、體悟的意思。即是說,黑暗和屬黑暗的,總是沒有捉住那光明(者)的心意。在這含義下,和接下來所說的「接納」也相呼應。
      光與暗,這個人生和生命的隱喻是普世的,不但反映著第一世紀末的思想背景,也呼應著聖經學者所指出的猶太昆蘭群體的信仰色彩,更是古代波斯拜火教(武俠小說的明教)的宗教語言;即使不認識這些,我們都能明白光明和黑暗的力量在我們生命中拉扯。然而,耶穌不單是一個光明的力量,祂就是真光(一9;八12;另參三19;十二35)。
      光與生命或許並非完全不相關的觀念。俗語說:人死如燈滅。你對生命有甚麼體悟呢? 如何以光作為隱喻來說明你的生命,你覺得自己的生命如將滅的燈火,還是正燒得火紅燦爛呢?常言道血肉之軀為生命,我們如何在有血有肉的生命中窺見生命之真光呢?

[1] 舊說認為有諾斯底主義對約翰福音的影響(其實更正確的說是原型諾斯底主義或新柏拉圖主義),但更有可能是這些思想是受約翰福音的影響而出現。

[2] 參包衡(Richard Bauckham), 《被釘的神: 新約的獨一神論與基督論》, 初版, 系統神學叢書 (香港: 基道出版社, 2002).

靈修札記:《約翰福音》續前篇序

文:黃厚基

      今年靈修札記的約翰福音篇,其實在預苦期中已出現,其中是以耶穌受難為經文焦點,選取了一至十二章,十三至十七章、十九章,以及二十一章的經文給弟兄姊妹默想。接下來的這兩個單元捉緊敘事的文脈,不過除了一章一至十八節外,會越過一至十二章的經文,直接跳到第十三章直讀到全書結束,只在有助於指出敘事的前後貫穿的效果時,會回頭追溯前面的內容。
      研究耶穌福音的學者稱一至十二章為「記號之卷」(中文聖經中的「神蹟」一詞,原文是記號的意思),十三至廿一章為「榮耀之卷」。前者在序言之後,以迦拿婚宴上清水變酒為始(二1-12),拉撒路死裡復活為末(十一),敘述了七個記號。居間另五個記號為:治好大臣的兒子(四46-54)、治好畢士大池邊的病人(五1-18)、餵飽五千人(六1-15)、行在海面上(六16-21)、醫治生來瞎眼的人(九 1-12)。
      當然,也有學者主張在第二章潔淨聖殿的敘事裡(二13-22),猶太人向耶穌求神蹟,他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把它重建」。這話指的既是他的死裡復活,那麼這遙指第二十章所記載的復活,故此可以說這前後呼應的敘述,是耶穌基督自己的復活為記號。其次,第六章裡餵飽五千人和行上水面上的敘事可視為一而二、二而一的記號,而這七個記號也有一個可能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
      「記號」指向甚麼呢?第一個記號,結尾出說:「顯出了他的榮耀來」。對觀福音裡的一句:「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上帝的國裏喝新的那日子」(可十四25,另參太廿六29,但馬太置換「上帝」為「我父」;路加則把下半句改為「直等上帝的國來到」)。我們相信,作者所指「顯出了他的榮耀來」是遙指上帝國揭幕閉幕全套工作已完成,新天新地已就緒。耶穌得榮耀的時候(十二23)指的是祂死的時候,(先前要叫拉撒路病重,耶穌聽見後卻說:『這病不至於死,而是為了上帝的榮耀,為要使上帝的兒子藉此得榮耀』」)(十一4)。祂的死亡和復活指向同一件事,正如主耶穌說:「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性命的,就喪失性命;那恨惡自己在這世上的性命的,要保全性命到永生」(十二23-25;十39,十六25;可八35;路九34)。
      延續著水變酒的記號,耶穌自喻為殿並預示三日內要重建(二19, 21),揭示著生命的真諦:他身體的破碎、實體聖殿的毀壞,乃是上帝榮耀的顯現的時刻。身體也罷(這裡和保羅的身體為殿的神學像是互通有無),聖殿也罷,是上帝(的靈)的居所,上帝的靈便是祂的榮耀(以西結書的神學)。
      讀懂記號,明白生命,更當明白作者要指明的是:祂就是生命。不論是序言,是論重生(從上面生),是撒瑪利亞婦人與生命泉源,是生命的糧,是論到光或論到瞎眼者得看見,說的也是生命,在序言裡早已提到,「在他裡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一4)。祂說:「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十10下)。拉撒路復活的記號,是指向耶穌的復活要預示的將來人人的復活。所以人子的死是必然之路,當馬利亞為他抹上香膏之後,他說:「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的安葬之日留著的」(十二7)。麥子要死,人子必喪掉生命,榮耀才會顯現。這是約翰福音中死與榮耀的神學(和保羅同樣異曲同工)。
      這一位死而復活的是誰?就是那位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的那一位(十一25上)。祂就是那位說「我是」的那一位(八24,28,58;十三19;十八5,6,8)。這「我是」等於是出埃及記那向摩西顯現並說「我是自有永有」的那一位。那一位就是主(中文聖經習慣譯為耶和華);耶穌說「我是」的意思,是自認是主。
      接下來的靈修札記,我們會思想一章一至十八節,然後便跳至「榮耀之卷」的第十三至廿一章。祈願我們細聽聆聽這位生命的主的聲音。
      撰寫約翰福音,決定該用「他」和「祂」作為第三人稱代名詞有點困難。如先前的馬可福音,敘事中想多一點保留作為人的耶穌的這一面。傳統上常視約翰福音為高等基督論的典範文本,即是說在此福音書中耶穌基督之為上帝的兒子,是創世以前已存在,是本有神性的這一面更被強調,是為其基督論的特色。不過,我們也看見,作者刻意說明「道成了肉身」。有人的肉身的耶穌,也是不可忽略的。因此,為了顧全這兩面,本札記刻意「他」和「祂」兩個代名詞交替使用,和馬可福音靈修札記幾乎全面使用「他」有別。但卻也不只是使用「祂」,好更顯出約翰福音中神人二性的神學。

九月三十日(六) 路加福音24:13-53

路加福音24:13-53

在以馬忤斯的路上

13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14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15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16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1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18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裏所出的事嗎?」19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20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21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22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到了墳墓那裏,23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24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裏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26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27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28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29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30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31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32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33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34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35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向門徒顯現

36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37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38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裏起疑念呢?39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4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41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裏有甚麼吃的沒有?」42他們便給他一片燒魚。43他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吃了。

44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45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46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47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48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49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耶穌升天

50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51正祝福的時候,他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52他們就拜他,大大地歡喜,回耶路撒冷去,53常在殿裏稱頌神。